舞政办〔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确保国家机关公文寄递安全、保密,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自觉依法寄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若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是法律划定的“红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认识和重视,强化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公文寄递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严禁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寄递公文,对于需要寄递的公文,一律交至邮政企业,确保国家机关公文寄递安全。
二、国家机关公文的认定
国家机关公文应从制作主体、内容、形式三个方面予以认定。主体方面,制作主体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容方面,仅限国家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的书面材料;形式方面,一般具有特定的文体与格式,加盖国家机关公章。国家机关公文的复印件,在寄递管理上与原件具有同等地位。
三、加强管理,保障公文寄递安全通畅
县邮政企业要履行好法定服务职责,规范国家机关公文寄递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寄递时限和安全,通过张贴公示、主动提醒等方式告知客户公文寄递规定。对违规交寄国家机关公文的单位,县邮政企业在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后,向该单位提出建议,情节严重的,可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引导交寄单位依法通过邮政企业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规范公文寄递工作;县邮政企业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不断健全国家机关公文寄递服务规范,优化作业流程,确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各部门交寄的涉密公文,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妥善寄递,确保国家机关公文寄递安全畅通;对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违规收寄公文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7125175)。
附件:舞阳县城区及各乡镇邮政企业服务电话
2016年2月29日
附 件
舞阳县城区及各乡镇邮政企业服务电话
区 域 联系人 服务电话
城 区 李 磊 7333997
文峰乡 张焕丽 7337789
保和乡 王亚琴 7889159
辛安镇 王会超 7611003
吴城镇 刘丽苹 7626919
九街镇 高亚华 7755303
姜店乡 黄志勇 7688003
孟寨镇 张 艳 7718889
马村乡 郭二阳 7666688
北舞渡镇 刘伟燕 7644003
侯集镇 郭二丽 7722600
章化乡 池丽琴 7788368
太尉镇 赵亮峰 7822003
莲花镇 宁丽芳 785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