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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7-05-12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县政府报告(以文件形式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通报落实情况。

一、全力脱贫攻坚,务必决战决胜

1.按照“应进则进、应出尽出”的原则,确保脱贫攻坚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围绕“五个一”目标,着力构建贫困群众增收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作用,打造一批精准扶贫产业基地。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人社局、县畜牧局、县工信办、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林技总站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落实扶持政策,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增强贫困群众创业就业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积极开展龙头带富、企业助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模式,突出产业带动,体现精准帮扶,促进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工信委、县工信办、县电商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6.对现有贫困村全部实施整村推进,对照省定退出标准,同步完善道路、饮水、文化、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已经退出的贫困村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委、县广播电视台、县林技总站、县联通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7.在坚持全面帮扶的基础上,从县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队,脱离原岗位工作,专职驻村帮扶,坚守扶贫一线,强化过程管理,不脱贫、不脱钩,确保帮扶精准有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8.充分发挥工商联、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现有贫困村全部纳入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确保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开展“温馨家园”行动,为特困群众添置生活必需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贫困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1.力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5亿元以上,集中投入,精准发力,严格监管,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涉农部门

二、着力城乡统筹,建设宜居家园

12.围绕两个名城的建设目标,坚持多规合一,高标准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和总体城市设计、重要区段城市设计。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城投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3.完成海绵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17个专项规划。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农民画一条街等发展规划,构建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人防办、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14.严格规划执行管控,坚决治理“双违”行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5.新建整修道路25条,其中建成人民路东段、创业路南段等12条道路,打通三环路刘扶岗段、海南路南段、重庆路东段等断头路、卡脖子路,铺设管网80公里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城投中心、县舞源投资有限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屋征收办、舞泉镇政府、辛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

16.所有城区背街小巷完成改造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辛安镇政府、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17.加快龙泉水源工程、抗旱应急工程和三里河治理项目建设,引澧河、干江河水入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龙泉水源工程建管处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房屋征收办,有关乡镇政府

18.启动生态水系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澧河水系湿地公园、滨河广场、文化长廊等,打造自然休闲乡旅风光带。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工信委,有关乡镇政府

19.重点推进北关棚户区、大邢二期、双庙二期、专业市场改造等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实施旧城区成片开发和拆迁改造,提升城市品位和群众生活品质。

牵头责任单位:县“两改”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县市场发展中心、县特商办等相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

20.完成许泌路升国道改造工程,稳妥推进高速连接线拓宽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舞源投资有限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屋征收办,有关乡镇政府

21.开工建设西部通道,建成东部通道,配合做好漯舞快速通道、沙河复航工程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舞阳交通优势。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林局、县房屋征收办,有关乡镇政府

22.抓好人行道改造、弱电入地、交通标识规范提升、环卫保洁设施完善,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让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

配合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播电视台

23.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24.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编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25.扩大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机械化清扫范围。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配合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

26.开工建设10个城区游园。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供电公司、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舞泉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屋征收办、辛安镇政府

27.高标准改造提升北入市口。

牵头责任单位:孟寨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8.高标准改造提升西城森林公园、贾湖文化广场。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舞泉镇政府

29.建设千亩植物园、市政公园。

牵头责任单位:县林技总站、县城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农林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屋征收办、县供电公司、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

30.实施城区绿化市场化运作,提升绿化层次。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

31.争创省级园林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32.完成章化乡撤乡建镇。

牵头责任单位:章化乡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3.高标准规划并稳妥推进北舞渡历史文化名镇、孟寨生态盐浴旅游小镇、莲花航空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推动“三城同创”向乡镇农村延伸。

牵头责任单位:北舞渡镇政府、孟寨镇政府、莲花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创建办

34.逐步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委,各乡镇政府

35.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环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6.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7.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8.扎实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等县直单位,各乡镇政府

39.全面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确保PM2.5、PM10浓度明显下降。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40.确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环保局

41.确保城市污水净化中心稳定运行,启动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2.加快推进北舞渡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北舞渡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委

43.逐步实现城区管网雨污分流。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城投中心、县舞源投资有限公司

44.严格执法监管,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监察局

三、强力招商引资,增强发展动能

45.突出招大引强。持续深化招商引资大会战,紧盯产业转移重点区域,调整优化招商基地,大员上阵,精准对接,围绕主导产业选商选资,着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重大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46.改进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途径,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园区招商、委托招商、专业招商,全面提升招商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47.严格项目准入,把好评审关,算好效益账,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以优质项目优化存量、提升总量,力争新签约超亿元项目25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4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限上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工信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49.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主动加强对接,积极组织申报,力争引进政策性资金20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50.狠抓项目建设。坚持重点项目“三个一”推进机制,落实综合预审、联审联批、全程代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专项督导,实施跟踪问效,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大项目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51.突出抓好总投资111.6亿元的21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8.5亿元以上,确保金山集团20万吨食品级小苏打、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和中盐20万吨智能化精包装、豫博生物化工等项目建成投产,金山集团80万吨真空制盐、45万吨合成氨、60万吨联碱等项目加快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大项目办

配合责任单位:项目招引单位

52.深入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土地1500亩以上,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3.整治发展环境,全面开展“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对恶意阻工、堵门堵路、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和违法建设、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等不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干部乱作为等不良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坚决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净化社会风气,保护干事创业,提升发展软实力,塑造舞阳新形象。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大项目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四、聚力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实力

54.引导金大地、永银、中盐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规模、释放产能,推动、主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产业链终端发展,力争盐及化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工信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项目办、县商务局

55.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工信委

56.加快医药化工园区建设,新引进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医药及关联项目3个以上,着力打造盐化工产业升级版。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县医药化工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盐及化工产业培育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工信委、县政府大项目办、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57.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强化自主创新,实现重点企业研发中心全覆盖,逐步打造创新型企业群体,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以上。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为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办、县人社局

58.推进产业集聚区区镇套合,实行封闭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编办

配合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辛安镇政府

59.深入开展“逐企行”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大项目办

60.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多渠道破解融资难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舞阳县支行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工信办、县政府大项目办、县特商办等有关部门

61.建成投用幸福时代广场和碧富浙江商城,开工建设坤都国际商贸中心,加快推进东润商贸综合体和中盛财富广场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特商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辛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舞泉镇政府、侯集镇政府

62.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区等专业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国土资源局

63.加快推进盛通汽车文化产业园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莲花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大项目办、舞泉镇政府、辛安镇政府

64.积极招引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舞阳县支行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5.控制土地供应,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健全推动房地产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两改”办、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发改工信委

66.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畜牧局、县农技总站,各乡镇政府

67.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农技总站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8.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9.扎实推进16万亩项目区提升工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开办

配合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

70.扎实推进千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田间工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1.新建高标准粮田10万亩,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工信委、县农开办

72.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扩大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等种植面积,积极发展食用菌、烟叶、林果花卉等经济作物,鼓励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争创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和标准化建设示范县。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畜牧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73.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农字号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集群。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泥河洼滞洪区安建工程、平原洼地治理、灰河治理等项目,积极实施生态储备林项目,推进水电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林技总站、县供电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五、致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75.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4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5000万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6.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77.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78.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9.健全社会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慈善和公益事业,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0.新建、改扩建城区中小学校6所、城区和乡镇中心幼儿园10所、农村薄弱学校6所。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配合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

81.规划建设多馆合一的文体场馆。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8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投用县疾控中心实验大楼,改造一批乡镇卫生院,争创全国健康促进县。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83.组建投运国药控股舞阳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县医药总公司

84.积极推进“千年古县”申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85.开工建设贾湖遗址博物馆,举办第一届贾湖文化节。

牵头责任单位: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国土资源局、北舞渡镇政府

86.完成农民画院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87.完成城隍庙、开元寺整修。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房屋征收办、舞泉镇政府

88.争创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委会

89.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转换工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豫广网络舞阳分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0.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医药总公司、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

93.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4.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5.建立完善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解决一批信访积案。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6.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优化提升天网工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群众安宁,不断开创和谐社会建设新局面。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7.认真落实“放管服”各项措施,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以服务引导投资、促进建设、推动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8.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99.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办事有据、公开透明、运转高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10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准则》《条例》,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10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切实把财力更多地用在发展和民生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102.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正风肃纪,严格问责追究,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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