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抽查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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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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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抽查工作指引
总 述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2023年度舞阳县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各项抽查事项的的实地核查,除实地核查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聘请专业机构等适当方式进行检查。
一、前期准备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企业登记、备案、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数据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事先检索,初步了解被检查对象的存续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在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时,要根据学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 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学校,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级学校,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学校,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学校,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在核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核查痕迹,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结果公示
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程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学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此次抽查。
抽查检查结果的类型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第一章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1.校舍、场馆、设施、设备的检查;
2.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措施的检查;
3.校内外交通安全、护学岗落实情况的检查;
4.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
5.电气设备、窗户限位器的检查;
6.实验室、危险实验品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有记录,对存在问题是否列有台账、有整改,是否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安防器材“8件套”是否充足完好,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完备,门卫室一键报警装置与110是否有效联网;家校警护学机制是否落实,上下学是否落实“护学岗”;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学校电气设备、窗户限位器的安装是否到位、规范,是否定期维护、检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双管理”,实验室相关人员是否清楚危险源风险点并建立台账。
三、检查方法
调阅档案检查研究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督导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安排及课时、应急演练记录、应急预案文本等情况。同师生座谈,了解是否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开展了安全教育。实地检查学校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看学校安防建设情况。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章 安全教育工作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1.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工作会议;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3.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
4.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5.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学习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是否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工作会议,是否组织学生观看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是否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平台的学习。
三、检查方法
查阅档案检查研究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安全教育课程安排及课时、安全教师明细、开展安全教育月、教育周等情况。同师生座谈,了解是否切实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落实了安全教育责任。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三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1.思想重视方面;
2.廉洁自律方面;
3.民主监督方面。
二、检查内容
检查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管理目标责任,是否签订目标计划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结合,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检查是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是否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工作日班中禁酒的规定,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跟值班制度;检查是否每年认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每年认真开展一次教代会,领导干部是否能述职、述廉。
三、检查方法
查阅档案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工作检查、目标计划责任书、学习记录、领导干部跟值班记录、印证照片、民主生活会和教代会相关资料。同师生座谈,了解是否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四、检查依据《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四章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抽查工作指引
一、抽查事项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对义务教育课程的评估。
二、检查内容
检查中小学校是否规范使用教学用书,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境外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学校是否按程序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是否存在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
三、检查方法
查阅制度建设、过程管理等档案材料,进班实地查看,组织师生进行访谈,电话访谈家长,发放调查问卷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2023年6月1日
(图文:邢丹
审核:孔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