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阳光村务”建设成果,马村乡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务“阳光村”常态化建设。
一是制度管理常态化。凡是涉及到村级重大事项的,坚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严格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运作,让干部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
二是群众监督常态化。做好村务公开,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公开栏、明白墙、明白卡、宣传单、“阳光漯河·舞阳网”等多种形式对村务进行公开,确保村级财务情况、重大事项情况、财政惠民资金分配落实情况等更新及时,架起干部联系群众的桥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监督考核常态化。抽取专门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行政村,乡纪委将进行执纪问责。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对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情况组织专项考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先进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