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泉镇将法治作为和谐稳定的基石,以乡镇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构建覆盖全镇、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执法体制,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增强了治理能力,提升了管理水平。
一、执法队伍“正规化”。舞泉镇占舞阳城市建成区90%,辖区人口十余万,行政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尤为迫切。舞泉镇以“正规化”为重点,配齐执法队伍。通过培训考试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立了由20名队员组成的执法队;坚持办公、执法、审批“三个集中”,落实文书、证件、服装“三个统一”;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提升了执法能力。
二、执法体制“法定化”。依据乡镇改革文件要求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舞泉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逐一明晰法定、赋权和委托的执法事项,理清在农业农村、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各领域的职责权限;镇党委、政府成立专班,定期调度,研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确保执法工作有力有序,从源头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
三、执法程序“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部曲”,第一次教育提示、第二次责令整改、第三次依法处罚;强化法制审核把关,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对执法案件逐一审核,确保全部合规合法;为执法人员购买记录仪等多种设备,全员配备统一执法服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执法者先学法,在执法中普法、以案释法,形成执法与普法互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公开,设立公示栏、明白墙,执法案件按照要求定期公开。今年以来,已处理占道经营、乱涂张贴、乱堆乱放等近30起,发放违建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8份。
舞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人员管理、指挥协调、执法规范等体制机制,奋力谱写综合行政执法舞泉新篇章,不断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