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北舞渡镇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在全镇范围内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五十条具体措施落实落细。
“三书一制”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安全生产“承诺书”、事故风险“警示书(函)”和安全责任“实名制”。根据省、市、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的工作举措要求,镇安委办研究制定告知书、承诺书、警示书(函)和实名制管理登记表模板,印发《关于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应急办和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监督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同类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书(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和变更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自“三书一制”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三书一制”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各部门和各行政村共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下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书”124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62份,适时发送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警示书”,对12家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完成实名制管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