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舞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为全面强化城市环境整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全面规范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经营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活禽宰杀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股室和属地监管所工作责任,清单管理,台账推进。同时,积极组织相关经营户召开动员会,讲明政策,搞好服务,全力争取经营户的支持配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规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拆除清理宰杀设施设备、清除净化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由单位“一把手”带队,联合市场发展、畜牧、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经营户提出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并实行日报告、日调度制度,确保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12家活禽宰杀经营单位(富平春路5户、第一集贸市场3户、花园路市场4户)已提前全部取缔整治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严防活禽宰杀行为反弹。同时,加强对白条鸡质量的监督抽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