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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可对以关于2018年12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漯河市环保局2018年12月6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7121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年产9.5万吨青义调味品项目

舞阳县文峰乡叶岗村东190米处舞戴路南

河新大厨食品有限公司

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50.694万元,租用已建的标准厂房,建设年产9.5万吨青义牌调味品项目。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芝麻酱3.4万吨、芝麻油1.6万吨和调味料4.5万吨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主要为芝麻酱车间、小磨油配制车间及调味料配制车间等,其中厂房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等建筑物。

验收监测期间,潔河新大厨食品有限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B(A)、夜间50dB(A)。        项目产生的筛选废渣与生活垃圾在厂区内一并集中收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不合格原料作为家畜饲料出售,不外排;小磨油板框压滤滤饼拟作为家畜饲料出售,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家畜饲料出售,不外排;废包装箱(桶、袋)作为废品出售给垃圾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統一清运,不外排。项目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2

年产6000吨食品塑料复合软包装项目(一期工程)

舞阳县青岛路北段飞亚工业园6号楼

河南省美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美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购置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检验-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制袋-成品。设计规模年产6000吨食品塑料复合软包装

验收监测期间,河南省美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B(A)、夜间55B(A)。

项目产生油墨及溶剂等液态物品包装物以及少量的印刷设备清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12),应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全部收集、打捆后外卖由废塑料收购企业定期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一般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固废能够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