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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环保局关于舞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关于舞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舞阳县环保局2018年8月3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通讯地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舞光路   编:462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单位 

1 

舞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漯河市舞阳县 

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舞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姜店镇、九街镇、章化乡、侯集镇、吴城镇、保和乡、马村乡共8个乡镇,主要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实际投资3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舞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7月批复了该项目环评(环评批复文号:舞环然审〔2017〕5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据舞阳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舞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负荷为100%,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噪声。该项目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建筑密闭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然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送至舞阳县垃圾填进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不对外排放。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总量为零,符合我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