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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南松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张家港 路 5 号(原温阳服饰院内) 舞环监表【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