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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环保局关于2024年4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7121061  通讯地址:舞阳县舞光路中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舞阳县腾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及彩印包装升级改造项目
 
报告表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后刘村 S323 省道北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后刘村S323省道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及仓库,在厂院北侧和东侧,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2 层钢结构标准厂房,其中一层全部为生产车间,二层为仓库和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 4000 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改建后年产量对比原项目不变,仍为年加工800 万个纸箱。 1、废气:本项目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厂区无裸露地面,硬化或绿化。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印刷、覆膜工序、粘箱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1)印刷机放置于密闭负压房间内,分别设置二次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印刷、粘箱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送入 2 套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各处理装置配套的 15m 高排气筒排放。(2)覆膜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密闭管道输送入一套UV 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设备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项目印刷和覆膜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厂界外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规定的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需清洗设备为 1 台水墨印刷机,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0.2m 3/d,60m 3/a,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陶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印刷机、钉箱机、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43.15-46.24dB(A),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东、西、北厂界)、4 类(南厂界)标准要求;敏感点后刘村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印刷版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桶、废灯管、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水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腾达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本0327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