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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20825日受理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县姜店乡路店村东南

该项目总投资4942.79万元,占地面积70833.33平方米,项目设计受纳处理遗体量为4100具/a。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吊唁宾客产生的废水,遗体清洗废水及解剖室废水生活污与吊唁宾客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遗体清洗废水、解剖室普通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作项目内绿化用水,不外排。解剖室特殊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室外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小,通过加强周边绿化和大气扩散作用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火化废气经配套的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遗物焚烧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拣灰火化机、平板火化机、遗物焚烧炉等机械设备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经距离的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吊唁宾客生活垃圾、火化机灰渣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遗物焚烧炉飞灰、解剖废物、废活性炭和废石灰、特殊废水及废弃一次性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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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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