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舞阳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天润舞阳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土壤股 。
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
天润舞阳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马村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舞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健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舞阳县马村乡境内,工程总用地面积15.306hm2,其中永久占地0.36hm2,临时性用地面积14.946hm2 总装机容量20MW,设计安装8台单机容量2.5MW风电机组,一座35kV开关站及其配套工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743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三个杜绝”、“两个禁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配置砂浆);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车辆行车路线,出入料场的道路、未铺装的道路等经常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严禁租赁和使用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 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区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因此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施工现场靠近声环境敏感点一侧设置不低于2.0m高的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较近施工区域禁止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等运输路线,尽可能绕开居民点、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钢筋、钢板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送废物收购站处理;混凝土废料、废砖、石、砂等废弃渣土集中堆放并覆盖,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5、生态:工程占地及施工对地表扰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工程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减少植被破坏面积。临时破坏的植被通过原植被回铺或种植当地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永久破坏的植被通过异地等面积种植得到补偿。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风电为清洁型能源,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日常巡检仅在开关站短暂逗留,开关站不设生活给排水设施,故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主要为风机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设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 4、固废:工作人员日常巡检仅在开关站短暂逗留,故无生活垃圾产生。另有风机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油。本项目风机由风机供应厂家定期维护检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由风机厂家负责收集,然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四防”管理要求,杜绝造成漏油、滴油、油布乱扔等现象,对项目周边植被、土壤形成污染。 5、光影:工程风机在日光照射下,风电机组会产生较长的光影,该项目各风电机组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批复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天润舞阳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位于舞阳县马村乡境内,工程总用地面积15.306hm2,其中永久占地0.36hm2,临时性用地面积14.946hm2 总装机容量20MW,设计安装8台单机容量2.5MW风电机组,一座35kV开关站及其配套工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743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5万元。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施工现场做到“六化”要求,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 四、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措施进行控制。 六、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光影对周边居民影响。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