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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

建设单位

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占地面积10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木材、锯末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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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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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占地面积10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期废木材、锯末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