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
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占地面积10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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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木材、锯末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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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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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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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邵伍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黄庄村南S-241公路北,占地面积10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板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期废木材、锯末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