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骄阳门窗厂年产5000樘庭院金属门、4000套室内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樘庭院金属门、4000套室内门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文峰乡焦徐路中段路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骄阳门窗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文峰乡焦徐路中段路北,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建筑面积56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金属门生产车间、室内门生产车间、 办公室、展厅等。建设规模为年产5000樘庭院金属门、4000套室内门。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金属门生产过程中产生喷粉机废气、烘烤废气、焊接废气、胶和废气、烘烤箱液化气燃烧废气;室内门生产过程中产生下料工序废气、胶粘、冷压工序废气。运营期在主要产尘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粉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通过对粉尘收集,然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堆肥后还田利用,不对外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精密锯、打磨机等产生的。项目采取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一般固废为边角废料、切割下料碎屑、办公生活垃圾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等;危险废物为废胶桶等。生产边角废料、切割下料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使用发泡胶、白乳胶产生废胶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版),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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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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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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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骄阳门窗厂年产5000樘庭院金属门、4000套室内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文峰乡焦徐路中段路北,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建筑面积56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金属门生产车间、室内门生产车间、 办公室、展厅等。建设规模为年产5000樘庭院金属门、4000套室内门。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运营期金属门生产过程中产生喷粉机废气、烘烤废气、焊接废气、胶和废气、烘烤箱液化气燃烧废气;室内门生产过程中产生下料工序废气、胶粘、冷压工序废气。运营期在主要产尘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喷粉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通过对粉尘收集,然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四、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堆肥后还田利用,不对外排放。 五、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精密锯、打磨机等产生的。项目采取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一般固废为边角废料、切割下料碎屑、办公生活垃圾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等;危险废物为废胶桶等。生产边角废料、切割下料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使用发泡胶、白乳胶产生废胶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版),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