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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拓普欧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精密配件及成品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拓普欧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精密配件及成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件精密配件及成品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人民路与珠海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建设单位

舞阳县拓普欧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东段路南占地面积4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厂房、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设计规模为生产精密配件及成品2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铝管→切割→车床加工→钻孔→球磨→成品(配件);半成品→组装→调试→成品(瞄准镜)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设一座食堂,设一个灶头,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输送至高于楼顶1米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采用防渗、防漏、防溢等“三防措施”的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铣床、车床、钻机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车床加工、钻孔等工艺产生的铝屑和职工生活垃圾。铝屑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统一无害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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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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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拓普欧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精密配件及成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东段路南占地面积4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厂房、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设计规模为生产精密配件及成品2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铝管→切割→车床加工→钻孔→球磨→成品(配件);半成品→组装→调试→成品(瞄准镜)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运营期设一座食堂,设一个灶头,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输送至高于楼顶1米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四、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工艺废水,洗漱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铣床、车床、钻机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车床加工、钻孔等工艺产生的铝屑和职工生活垃圾。铝屑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统一无害化处理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