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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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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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
关于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23号 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总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主体工程主要有生产车间和原料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1条、粉煤灰料筒、水泥料筒、铲车等。项目设计规模为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运营期车间及原料库密闭,在原料库设置旋转式喷淋洒水装置抑尘,水泥、粉煤灰均采用筒库料仓储存,所有生产工段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口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产生,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要求。 五、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车间密封、设置减振基础、隔声及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经过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公害处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根据舞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漯河港至北汝河口段北舞渡沙河大桥施工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舞自然资【2020】169号),本项目用地属临时征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2年2月21日,使用期满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恢复土地使用性质和环境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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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监表[2020]23号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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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