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
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 |
建设单位 |
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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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1条、粉煤灰料筒、水泥料筒、铲车等。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称量→搅拌→出厂检验→运输车外运。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 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项目运营期原料库密闭,采取原料库密闭+旋转式喷淋洒水装置措施,水泥、粉煤灰均采用筒库料仓储存,所有生产工段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口外排。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及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固废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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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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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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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1条、粉煤灰料筒、水泥料筒、铲车等。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称量→搅拌→出厂检验→运输车外运。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项目运营期原料库密闭,采取原料库密闭+旋转式喷淋洒水装置措施,水泥、粉煤灰均采用筒库料仓储存,所有生产工段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口外排。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排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最终排入三里河。 五、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及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生产固废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