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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20年6月17日受理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报告表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 

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北(地理坐标:北纬:33.61908,东经:113.66570)。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原料建筑面积4000m2设置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本项目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水泥和粉煤灰入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水泥、粉煤灰筒库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口外排。粉尘排放浓度为1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骨料配料粉尘

骨料配料系统加料过程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加料仓顶部设置顶棚并且在顶棚增设喷雾洒水装置,洒水量控制在配料系统内物料含水率5%左右,将大大减少该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经估算,采取该措施后该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8t/a。

③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

项目建设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系统配备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时洒水,则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

为1.14t/a。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厂周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排放的工艺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无超标点,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划分规定,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项目的平面布置,左沟村是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其距离本工程厂界约955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各厂界外50m范围,该防护距离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左沟村的距离为905m,由此可知,在本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至于对厂界外的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及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搅拌设备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时产生砂石沉渣,除尘器收集粉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砂石沉渣

根据核算,项目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及沉淀池处理后,主要沉淀物为砂石沉渣,产生量为24t/a,该部分砂石沉渣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除尘器收集粉料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料总量为256t/a,包括水泥、粉煤灰入库过程、原料出料过程及搅拌系统收集的粉尘。该部分粉尘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

(3)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人·d 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厂区内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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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漯河森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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