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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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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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项目 |
关于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 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18号
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京晔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市昌弘佳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南西侧,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000m2。主要生产工艺:1、生态门工艺流程:生态板裁切→涂胶→填充→合门→冷压→裁边→封边→转印→包装→入库;2、钢木门工艺流程:钢板→折弯→剪板→冲锁眼→喷胶→填充→合门→冷压→包装→入库。生产工艺不涉及喷漆及使用有机溶剂。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产3万套环保生态门、1万套钢木门。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至三里河。 四、本项目运营期所有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在切割下料、裁边及精切工序产生粉尘;在涂胶、冷压、喷胶、转印工序产生有机气体。切割下料、裁边及精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涂胶、冷压、喷胶、转印工序产生的VOCs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以上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的家具制造业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 五、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胶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及其2013年修改单。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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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监表[2020]18号 |
2020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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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