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新能45MW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和舞阳县莱文迪卡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 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一、舞阳县新能45MW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项目名称 |
舞阳县新能45MW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辛安镇、吴城镇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兴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舞阳县辛安镇、吴城镇,工程总用地面积7.40hm2,其中永久占地1.68hm2,临时性用地面积5.72hm2 总装机容量45MW,设计安装18台2.5MW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39888.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采取洒水降尘、密闭施工场地、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做到“六化”要求,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化粪池处理,然后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舞阳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开挖土方回填利用;建筑废料回收利用;隔油沉淀池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工程占地及施工对地表扰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工程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减少植被破坏面积。临时破坏的植被通过原植被回铺或种植当地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永久破坏的植被通过异地等面积种植得到补偿。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废气:风电为清洁型能源,风力发电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资源化利用,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 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和升压站噪声。通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 固废: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然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项目风机定期维护检修过程中换下来的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在升压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25m2),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光影: 工程风机在日光照射下,风电机组会产生较长的光影,该项目各风电机组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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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批复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新能45MW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位于该项目位于舞阳县辛安镇、吴城镇,工程总用地面积7.40hm2,其中永久占地1.68hm2,临时性用地面积5.72hm2 总装机容量45MW,设计安装18台2.5MW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39888.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施工现场做到“六化”要求,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 四、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标准》(GB/T GB5084-92)要求。 六、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七、本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措施进行控制。 八、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附表:2舞阳县莱文迪卡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人民路与珠海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莱文迪卡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人民路与珠海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产业集聚区内,租用院内现有闲置厂房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总投资8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生产工艺是:原料→搅拌→灌装→成品,总定员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设备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纤维粉等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污水排放量为96m3/a,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转噪声,标准源强值在65-7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离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弃包装材料和职工办公垃圾,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纤维粉袋)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全厂固废处置率100%。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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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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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莱文迪卡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人民路与珠海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产业集聚区内,租用院内现有闲置厂房生产,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汽车玻璃水、100吨洗车水蜡,总投资8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搅拌→灌装→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纤维粉等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主要产尘环节采取封闭等抑尘措施确保车间地面及环境洁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离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弃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无公害处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