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20年3月30日受理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300套床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300套床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张家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
舞阳县鹏格沙发厂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张家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地理坐标:北纬:33.446944 东经:113.635833)。项目占地4200m2,租赁现有厂房4000m2,其中生产车间2800m2,仓库1200m2。项目主要设备为缝纫机MT0303D-Y型15台、截锯MJ344型4台、空压机Y132S2型3台、挖锯MJ344型1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将达到年加工1000套沙发、300套床的规模。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定员15人,一班生产,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区内食宿,人均用水量按40L/d,本项目合计用水总量为0.60m3/d,180m3/a。产污系数按0.8计,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入三里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评价要求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的工序主要是切割工序,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 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可知,车间装除尘设备的带锯制材(锯材厚度>55mm)工业粉尘产生量为0.15kg/m3-产品,经类比,本项目颗粒物的产污系数取0.15kg/m3-产品,本项目木料年用量为220m3,则本项目粉尘产生量约为33kg/a,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引风机风量为2000m3/h,年切割除尘时间以1000小时计,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则有组织颗粒物量产生量为29.7kg/a,产生浓度为14.85mg/m3,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297kg/a,排放速率为0.000297kg/h,排放浓度为0.148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m高的排气筒)的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3.3kg/a。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缝纫机、截锯、气钉枪、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评价建议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以下降噪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对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 1、废边角料 废边角料包括木料边角料、海绵边角料和布料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t/a,这部分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固废暂存间,统一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外排。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垃圾产量参照《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漯河地区属于三区、四类城市,其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为0.45kg/人.d,工作时间按300天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布袋除尘器收尘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量产生量为29.7kg/a,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29.403kg/a,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 |
/ |
附件: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300套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editor/attached/file/20200330/2020033015456898689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