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20年3月27日受理舞阳县鸿图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张家港路至三环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阳县鸿图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张家港路至三环路)道路建设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省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南起张家港路,东至北三环路
|
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张家港路至三环路)道路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23557.36m2,工程道路全长677.33m,控制红线35m,主路面宽21m(两侧机动车道8m,两侧非机动车道2.5m),两侧人行道7m,种植行道树266棵,新建雨水管道677.33m,新建污水管道677.33m,给水(消防)管道、天然气管道、通信及电力电缆敷设677.33m,新建路灯46基。
|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以及路面铺设中产生的沥青烟。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禁止露天堆放散装物料;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确保密闭运输;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另外,本项目采用外购沥青混凝土,采用密闭沥青混凝土拌和运输,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评价建议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加强交通巡查和道路养护等,使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经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厕,在整个施工期间仅有少量的洗脸和洗手废水产生,该部分废水经过简单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工程实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降雨时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路面设置的雨水排水系统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因此,工程实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运输线路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通过采取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工程建成投入营运以后,距离道路1m范围外的噪声值可以满足2类标准要求。考虑到植被吸收、建筑物遮挡等各种因素,实际的噪声达标距离要小于上述理论值。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拟建道路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理地面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拟全部清运至垃圾堆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散落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5)生态影响 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主要是工程施工改变了土地的利用性质,地表植被破坏及工程挖填方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随着道路绿化的实施,区域植被数量将有所增加,生态环境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5、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过程和营运过程中均不涉及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总量预支增量为0。
综上所述,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张家港路至三环路)道路建设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可行,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建议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
/ |
舞阳县鸿图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文化路北段(张家港路至三环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文件:
/editor/attached/file/20200327/2020032716264152415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