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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舞阳县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并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舞阳县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县沙河路南侧、迎宾大道西侧、北大街东侧、南水北调调节池北侧,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项目南侧

总投资19648.80万元,占地面积为206501m2,本项目包括市政道路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两部分,(1)市政道路建设包括修建澧河路含2座桥梁(海南路至北大街)、沙河路含两座桥梁(海南路至北大街)、上海北路(澧河路至北外环路);(2)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县游客服务中心、大型生态绿植停车场、盐创意工坊、农业生活体验馆基地。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经绿化吸收和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和游客娱乐噪声,通过设置禁止车辆鸣笛标志,同时在停车场附近设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设置警示牌,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游客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分散设置垃圾桶,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附件:舞阳县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舞阳县盐文化小镇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200221/2020022115567741774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