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尽羊木材加工收购场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
舞阳县尽羊木材加工收购场木材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镇郑李村公路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尽羊木材加工收购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郑李村公路南,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 288m2,经营原木收购、板片加工销售。生产工艺流程:收购原木-原木剥皮-旋切成木片-晾晒-打包完成,主要设备有:剥皮机,旋切机。项目建成后,年产木片 (木皮)3000 吨/a。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量为 216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拉走肥田,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剥皮和旋切产生的少量粉尘,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 0.029t/a。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势排放,则粉尘排放量为 0.029t/a,排放速率 0.020kg/h,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 75dB(A)~85dB(A),经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绿化,项目厂界外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不生产,噪声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废木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废木料收集后可以外售,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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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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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尽羊木材加工收购场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郑李村公路南,占地面积288m2,建筑面积 288m2,经营原木收购、板片加工销售。生产工艺流程:收购原木-原木剥皮-旋切成木片-晾晒-打包完成,主要设备有:剥皮机,旋切机。项目建成后,年产木片(木皮)3000 吨/a。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厂区四周设置围挡,道路及主要地面硬化,同时加强厂区保洁、绿化等措施,整个场区不得黄土裸露;生产车间密闭且地面硬化;生产过程不得露天作业,在主要产尘环节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设备减震垫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边角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在固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统一外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