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辰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万件全自动智能、环保、高清六色纸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件全自动智能、环保、高清六色纸箱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深圳路南段西侧 |
建设单位 |
舞阳辰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公司已建成闲置的二层钢构厂房的一层(底层),本次项目建筑面积2610m2。项目主要设备有:固定式全伺服全程吸附上光烘干部模切机、全自动粘订一体机机、全自动打包机、全自动打包碎纸机等设备,设计规模年产3000万件全自动智能、环保、高清六色纸箱加工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纸板-印刷、模切-碰线-订箱-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工人,员工在原项目平衡调配,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0m3/a。由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2、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工序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经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0kg/h;同时也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印刷工业”的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限值≤5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不低于70%。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固定式全伺服全程吸附上光烘干部模切机、全自动粘订一体机机、全自动打包机、全自动打包碎纸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约为75~88dB(A),评价建议采取合理布置各设备、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厂界和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和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废印刷板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外排;废水性油墨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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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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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辰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万件全自动智能、环保、高清六色纸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深圳路南段西侧,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公司已建成闲置的二层钢构厂房的一层(底层),本次项目建筑面积2610m2。项目主要设备有:固定式全伺服全程吸附上光烘干部模切机、全自动粘订一体机机、全自动打包机、全自动打包碎纸机等设备,设计规模年产3000万件全自动智能、环保、高清六色纸箱加工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纸板-印刷、模切-碰线-订箱-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工人,员工在原项目平衡调配,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0m3/a。由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四、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固定式全伺服全程吸附上光烘干部模切机、全自动粘订一体机机、全自动打包机、全自动打包碎纸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约为75~88dB(A),评价建议采取合理布置各设备、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厂界和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和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工序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经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0kg/h;同时也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印刷工业”的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限值≤5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不低于70%。 六、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废印刷板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外排;废水性油墨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