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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解放路南段

建设单位

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位于舞阳县城解放路南段,漯舞铁路西侧,项目占地66.34亩,总投资17361.7万元,处理规模为30000m3/d服务范围为北三环以北,海南路、解放路以东,深圳路、浦东路以西的规划区域,服务面积为14.10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氧化工艺;污泥处理处置工艺采用浓缩+板框压滤工艺,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所有直接入河企业提标改造的通知》(漯环攻坚办(20193号)要求,尾水排放至三里河。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工后,工程处理尾水排放至三里河,经预测,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运行条件下栗园桥断面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豫环文【2015292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的通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不占用许可预支总量。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故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单元等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产生的各种污泥应及时清运,不得在厂区堆放。同时对产生恶臭的单位加盖封闭,采用生物滴滤技术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泵、风机、脱水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5105dB(A),为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首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并将脱水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经预测可知,项目运营后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等。其中栅渣产生量为547.5t/a、剩余污泥产生量为1655.3t/a,沉砂池沉砂产生量为328.5t/a,污泥经处置后交由漯河市污泥处理厂处置。固废临时堆存场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措施,污泥不得在厂区内长期堆存,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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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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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解放路南段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位于舞阳县城解放路南段,漯舞铁路西侧,项目占地66.34亩,总投资17361.7万元,处理规模为30000m3/d服务范围为北三环以北,海南路、解放路以东,深圳路、浦东路以西的规划区域,服务面积为14.10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氧化工艺;污泥处理处置工艺采用浓缩+板框压滤工艺,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所有直接入河企业提标改造的通知》(漯环攻坚办(20193号)要求,尾水排放至三里河。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工后,工程处理尾水排放至三里河,经预测,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运行条件下栗园桥断面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豫环文【2015292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的通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不占用许可预支总量。

四、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单元等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产生的各种污泥应及时清运,不得在厂区堆放。同时对产生恶臭的单位加盖封闭,采用生物滴滤技术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五、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泵、风机、脱水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5105dB(A),为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首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并将脱水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经预测可知,项目运营后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六、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等。其中栅渣产生量为547.5t/a、剩余污泥产生量为1655.3t/a,沉砂池沉砂产生量为328.5t/a,污泥经处置后交由漯河市污泥处理厂处置。固废临时堆存场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措施,污泥不得在厂区内长期堆存。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