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年产1000吨板皮项目、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年产1000吨板皮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年产1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村S241公路南,项目占地面积2.38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板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等经收集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19)67号 |
2019年12月5日 |
2 |
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坡杨村南公路北,项目占地面积8.5亩,其中建筑面积4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700吨板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等经收集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19)68号 |
2019年12月5日 |
3 |
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九街镇吴九路中段路西,占地面积11334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2500平方米,仓库3000平方米,办公室500平方米。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成型-烘烤-杀菌-包装、入库。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料和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烘烤产生的油烟、有机废气。项目在配料和面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封闭投料装置及密闭和面机,生产车间封闭,车间顶棚安装的排风换气系统。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要求;项目烘烤工序采用电加热,烘烤油烟经收集后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鸡蛋壳等固废均在厂内固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置。 六、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和面机、包装机、成型机、烘烤线风机等设备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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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监表(2019)69号 |
2019年12月5日 |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舞环监表[2019]67号
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
你单位上报的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年产1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耀辉木材加工场年产10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村S241公路南,项目占地面积2.38亩,其中建筑面积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板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等经收集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2月5日
舞环监表[2019]68号
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坡杨村南公路北,项目占地面积8.5亩,其中建筑面积4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700吨板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截断-去皮-旋切-晾晒-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主要道路硬化、作业区硬化;生产车间密闭;截断工序必需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主要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区、晾晒区采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不能黄土裸露;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尘等经收集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剥皮机、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2月5日
舞环监表[2019]69号
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九街镇吴九路中段路西,占地面积11334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2500平方米,仓库3000平方米,办公室500平方米。年产900吨面包、饼干、月饼、蛋糕。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成型-烘烤-杀菌-包装、入库。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料和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烘烤产生的油烟、有机废气。项目在配料和面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封闭投料装置及密闭和面机,生产车间封闭,车间顶棚安装的排风换气系统。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要求;项目烘烤工序采用电加热,烘烤油烟经收集后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鸡蛋壳等固废均在厂内固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置。
六、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和面机、包装机、成型机、烘烤线风机等设备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