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年11月28日受理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解放路南段路东66号 |
该项目总投资17361.7万元,占地面积44226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处理规模为30000m3/d。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工后,工程处理尾水排放至三里河,经预测,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运行条件下栗园桥断面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单元等产生的恶臭气体H2S和NH3。产生的各种污泥应及时清运,不得在厂区堆放。同时对产生恶臭的单位加盖封闭,采用生物滴滤技术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泵、风机、脱水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5~105dB(A),为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首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并将脱水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经预测可知,项目运营后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等。其中栅渣产生量为547.5t/a、剩余污泥产生量为1655.3t/a,沉砂池沉砂产生量为328.5t/a,污泥经处置后交由漯河市污泥处理厂处置。固废临时堆存场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措施,污泥不得在厂区内长期堆存,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附件: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舞阳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128/2019112816274710471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