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年11月21日受理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 |
报告表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坡杨村南公路北 |
本项目总投资10万元,建设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5亩,其中建筑面积400m2,建成后年产700吨板皮。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截断、去皮、旋切工序粉尘。本项目截断、去皮、旋切工序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圆盘锯、旋切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圆盘锯、找圆机、旋切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锯末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木材、锯末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
附件:舞阳县红宇木材加工厂年产700吨板皮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121/2019112115366344634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