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张家港路西段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19.95亩),总建筑面积12500m2。主要构筑物为综合业务楼1栋。项目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幼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规划设置床位400张。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级生化+消毒池+脱氯池”的处理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33m3/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及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四、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有恶臭气体产生,采取在各个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封加盖,置于地下封闭运行,同时对污水站周围喷洒生物制剂抑臭剂来抑制恶臭。项目无组织H2S、NH3周界外最大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过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用输液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化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六、项目主要噪声为中央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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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监表(2019)59号 |
2019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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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舞环监表[2019]59号
舞阳县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张家港路西段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19.95亩),总建筑面积12500m2。主要构筑物为综合业务楼1栋。项目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幼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规划设置床位400张。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级生化+消毒池+脱氯池”的处理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33m3/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及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四、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有恶臭气体产生,采取在各个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封加盖,置于地下封闭运行,同时对污水站周围喷洒生物制剂抑臭剂来抑制恶臭。项目无组织H2S、NH3周界外最大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过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用输液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化验室废液和废包装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六、项目主要噪声为中央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