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美居家居厂年产600套家具建设项目、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厂区年产15万吨面粉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美居家居厂年产600套家具建设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美居家居厂年产6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610号惠宏棉织有限公司院内,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440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为50平方米,生产车间为360平方米,办公室3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切割-覆膜-封边-侧孔-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侧孔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封边和覆膜工序使用胶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封边和覆膜工序设置集气装置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管道送至UV光解+等离子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建议值相关要求。切割和侧孔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开料机、封边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弃胶桶及生活垃圾。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胶桶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19)36号 |
2019年10月30日 |
2 |
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厂区年产15万吨面粉技改项目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厂区年产15万吨面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莲花镇长村赵杨庄(S241公路北侧),本次技改是对现有面粉加工生产线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主要对构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或改建,淘汰更新现有2条生产线生产设备,重新购置初清、清理、制粉、配粉、包装等先进主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175台(套)、自动翻板卸车及机械手码垛系统4套。项目生产工艺部分改变,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运营过程采用干洗法生产,产生过程的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四、本项目营运期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安装干雾抑尘设施;在初清、细清、磨粉、筛理打麸、磁选、配粉、筛理等工序产生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等措施收集后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的排气筒分别高空排放。本项目颗粒物的四厂界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9mg/m3)要求。 五、本工程噪声主要为打麦机、碾擦、擦麦机、磨粉机、打麸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南厂界)标准的要求。 六、本项目职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对外排放;清筛废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对外排放;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卖至饲料厂,不对外排放;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19)37号 |
2019年10月30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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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舞环监表[2019]36号
舞阳县美居家居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美居家居厂年产6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美居家居厂年产6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610号惠宏棉织有限公司院内,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440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为50平方米,生产车间为360平方米,办公室3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切割-覆膜-封边-侧孔-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侧孔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封边和覆膜工序使用胶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封边和覆膜工序设置集气装置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管道送至UV光解+等离子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建议值相关要求。切割和侧孔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开料机、封边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弃胶桶及生活垃圾。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胶桶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0月30日
舞环监表[2019]37号
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厂区年产15万吨面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厂区年产15万吨面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莲花镇长村赵杨庄(S241公路北侧),本次技改是对现有面粉加工生产线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主要对构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或改建,淘汰更新现有2条生产线生产设备,重新购置初清、清理、制粉、配粉、包装等先进主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175台(套)、自动翻板卸车及机械手码垛系统4套。项目生产工艺部分改变,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运营过程采用干洗法生产,产生过程的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四、本项目营运期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安装干雾抑尘设施;在初清、细清、磨粉、筛理打麸、磁选、配粉、筛理等工序产生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等措施收集后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的排气筒分别高空排放。本项目颗粒物的四厂界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9mg/m3)要求。
五、本工程噪声主要为打麦机、碾擦、擦麦机、磨粉机、打麸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南厂界)标准的要求。
六、本项目职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对外排放;清筛废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对外排放;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卖至饲料厂,不对外排放;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