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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金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烘烤类食品生产项目受理公示

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1029日受理漯河市金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烘烤类食品生产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金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烘烤类食品生产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三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南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产30000吨烘烤类食品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三里河,项目运行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料和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烘烤产生的油烟。

项目在配料和面工序会产生粉尘,项目采用封闭投料装置及密闭和面机,和面时进料口加盖密闭且搅拌物料液体含量较高,粉尘排放量较小。本项目烘烤工序采用电加热,烘烤油烟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和面机、输送机、包装机、成型机、烘烤线风机等设备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鸡蛋壳等固废均在厂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置。项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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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漯河市金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烘烤类食品生产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029/2019102912045092509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