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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鼎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门技改项目受理公示

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1029日受理漯河鼎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门技改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鼎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门技改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珠海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18666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产5万套实木门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本项目喷漆房水帘水经Fenton 氧化法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下料等木工加工工序产生的木工粉尘、封边过程中产生的封边废气、腻子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砂光粉尘以及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

项目木工车间内设置中央收尘系统,用于收集木工粉尘和砂光粉尘,收集到的废气经管道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项目设置密闭封边车间、底漆及晾干房、面漆及晾干房,并通过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水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精密锯、手砂机、立铣机、雕刻机、砂光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 其源强为65~80dB (A)。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喷漆房产生的漆渣、油漆废弃包装,封边工序产生的废胶桶、废胶刷,以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

废胶桶和废胶刷、漆渣、废漆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应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任意堆存。暂时无法处置的企业需要临时贮存时须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收集,做好防渗、防雨措施,并制定转运登记管理制度。

下料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到指定的垃圾点后,再由环卫处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固体废物对项目区内及周边环境影响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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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漯河鼎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029/2019102911544573457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