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年10月21日受理河南睿龙建材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年产30万立方新能源板材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睿龙建材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年产30万立方新能源板材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侯集镇派出所南邻168号 |
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产30万立方新能源板材。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挤出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项目运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将挤出工序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挤出工序有机废气,由风管送至UV光解+等离子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速率10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建议值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80mg/m3、去除效率70%”的要求。混料和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出机、破碎机、切割机等设备正常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约为60~75dB(A),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预测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包装废料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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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睿龙建材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年产30万立方新能源板材项目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022/2019102217022340234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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