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1021日受理舞阳县宏达木材加工厂年粉碎2000吨秸秆、1500吨木渣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舞阳县宏达木材加工厂年粉碎2000吨秸秆、1500吨木渣建设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舞阳县北舞渡镇西大街村S241路南

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粉碎2000吨秸秆、1500吨木渣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采用粉碎机对树皮和秸秆等原料进行粉碎,粉碎过程主要会产生粉尘。项目在粉碎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然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项目厂区路面硬化,厂房密闭,厂房内地面硬化,厂区周围绿化,项目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打渣机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底座进行加固以及安装基础减振措施后,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企业指定专人清理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由一座10m2的固废暂存间暂存,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1021/2019102117192727272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