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 |
舞环监表(2019)31号 |
2019年9月24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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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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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附:批复原文:
舞环监表[2019]31号
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青岛路北段飞亚工业园内,租用现有已建成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3333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划料-冲料-制帮-粘底-包装入库。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生产过程无涉水工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刷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有机废气工段车间采取车间密闭,并在刷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UV 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压平机、捶平机、罗拉车单针、罗拉车双针、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六、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胶桶、废胶刷、废活性炭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废胶桶和废胶刷、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规范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冲料分切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打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过程各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9月24日
关于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