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年9月10日受理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青岛路北段飞亚工业园3号楼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面积500平方米;生产车间面积3500平方米;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罗拉车、过胶机、包边机、定型机等生产设备,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 |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涉水工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刷胶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项目在刷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UV 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沿排气筒15m以上高空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胶桶、废胶刷、废活性炭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废胶桶、废胶刷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应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任意堆存。暂时无法处置的企业需要临时贮存时须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收集,做好防渗、防雨措施,并制定转运登记管理制度。废边角料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环保工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收集,做好防渗、防雨措施,并制定转运登记管理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经厂房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并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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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舞阳县舞鸿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双时尚女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0910/2019091017123887388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