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顺诚石材店年产橱柜1200套、踏步1000平方米项目、舞阳县洪辉电子厂年产100万条数据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
舞阳县顺诚石材店年产橱柜1200套、踏步1000平方米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文峰乡三环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顺诚石材店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舞阳县顺诚石材店投资8万元,建设舞阳县顺诚石材店年产橱柜1200套、踏步1000平方米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0m2,主要包括1栋1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包括生产区50平方米,原料库130平方米,成品库2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石板、切割、打磨、成品。年产1200套橱柜、踏步1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气:本项目切割加工、打磨等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本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的生产方式,项目对切割机、打磨机设置集气罩安装引风管,对产尘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后经布袋收尘装置(风量约5000m3/h)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项目的抑尘冷却水循环利用,因此无工艺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进入三里河。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产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砂石厂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80~90dB(A),经采取基础减震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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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条数据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章化镇榆林村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洪辉电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利用现有临街门面一层,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为50平方米,生产车间为33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线材-剥皮-焊接-注塑-检测-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 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氧低温等离子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标准中排放要求;项目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边角废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定期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剥皮机、空压机、注塑机等设备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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