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环保局关于2019年8月16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报告表
河南豫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北京路北段至范辛铁路
舞环然审〔2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