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水利局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日内反馈我局。
办理部门:生态股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
建设地点 |
舞阳北京路北段至范辛铁路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水利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河南豫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6714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65万元,新开挖南水北调调蓄水池(迎宾湖),水面面积285亩; 新开挖调蓄水池~大尹拦河坝段城区河道5.03km,开挖疏浚排灌渠道3.36km; 新建堤坝及坝顶交通道路2.40km,护坡工程3.32km; 新建拦河建筑物6座, 新建桥梁7座、倒虹吸5座、调蓄水池涵闸1座,龙泉水源工程压力管道接长0.33km 及工业引水配套工程(取水泵1座、管道7.3km); 附属景观绿化面积895亩,其中调蓄水池周边绿地约380亩,河道及排灌渠道两岸绿地面积约515亩。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和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基坑开挖、土方堆放、回填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为进一步降低扬尘产生量,保护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如下措施防尘:①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 = 2 * GB3 ②项目施工场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混凝土采用罐装商品混凝土。 = 3 * GB3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 4 * GB3 ④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 5 * GB3 ⑤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堆放场地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 6 * GB3 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 7 * GB3 ⑦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出场。项目施工期汽车尾气经采取禁止超载、采用合格燃料等措施后汽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区较为空旷,空气流通条件较好,汽车尾气产生后在短时间内得到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危害。 (2)废水。项目施工期冲洗砂石料、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砂产生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舞阳县水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附近现有公厕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降低声源噪声。工程施工期间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噪声值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施工过程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性能变差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的方向,保证施工场界达标。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12:00—14:00和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合理组织、调度及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鉴于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将施工噪声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4)固废。施工期会产生河道清淤淤泥、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 1 * GB3 ①排灌渠淤泥。采用干法机械施工,淤泥回用于治理河道区绿化或景观,淤泥堆放和再利用不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2 * GB3 ②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该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除就地平衡、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外,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送至舞阳县指定地点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避免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 3 * GB3 ③生活垃圾。为了预防施工期生活垃圾对土壤、水环境、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危害,预防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在施工点设置垃圾箱,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禁止将生活垃圾倾倒河道。(5)生态。对植被的影响分析。主要影响体现为将原有的自然植被全部清除,将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破坏,改变为人工生态系统,改变了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对土壤的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 = 4 * ROMAN * MERGEFORMAT 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污水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在采取环评所提保护措施后,本项目经大尹拦河坝的溢流水不会对下游河流水质产生影响。(2)废气:项目拟建公厕均按照《城市公共场所设计标准》(CJJ14-2005)中一类水冲式公厕的标准建设,同时在公厕的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加强公厕的机械排风,最大限度的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根据国内运行经验,日常维持洁净、卫生的一类公厕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极少,可忽略。同时项目区域内加强环境管理,增加绿化,多种植绿篱及对恶臭气体具有吸附能力的植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厕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游客娱乐噪声。项目应加强绿化,设置警示牌,游客娱乐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分散设置125个垃圾桶,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5)生态: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影响主要体现为对河道水质的改善、增加绿化面积、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等正面影响。景观:该项目运营期,一定程度上加强沿岸自然景观人为干扰,致使景观同质性增加,多样性降低,与此同时,河道沿岸栈道、亲水平台等功能的完善,加大河道沿岸人文环境建设力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景观资源永续利用。该项目设置堤防边坡绿化和道路行道树绿化,对沿线植物景观的美化具有一定的的促进作用。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舞阳县水利局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舞阳北京路北段至范辛铁路,总投资6714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65万元,新开挖南水北调调蓄水池(迎宾湖),水面面积285亩; 新开挖调蓄水池~大尹拦河坝段城区河道5.03km,开挖疏浚排灌渠道3.36km; 新建堤坝及坝顶交通道路2.40km,护坡工程3.32km; 新建拦河建筑物6座, 新建桥梁7座、倒虹吸5座、调蓄水池涵闸1座,龙泉水源工程压力管道接长0.33km 及工业引水配套工程(取水泵1座、管道7.3km); 附属景观绿化面积895亩,其中调蓄水池周边绿地约380亩,河道及排灌渠道两岸绿地面积约515亩。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 项目运行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由舞阳县污水净化中心进行处理。 2、废气:公厕所产生恶臭,应采取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加强公厕的机械排风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废。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送至舞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4、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游客娱乐噪声。项目应加强绿化,设置警示牌,降低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蓄水池水质保护措施,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蓄水池水质安全。 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经我局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2019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