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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1985日受理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生态股,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日期

1

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报告表

河南豫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北京路北段至范辛铁路

舞阳县水利局拟投资67147.06万元建设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该 项目涉及范围:西起舞阳县城区规划前进路处的南水北调调蓄水池,东至范辛铁路,南北分别以三环路和规划北四环路为界。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开挖南水北调调蓄水池(迎宾湖),水面面积285亩; 新开挖调蓄水池~大尹拦河坝段城区河道5.03km,开挖疏浚排灌渠道3.36km; 新建堤坝及坝顶交通道路2.40km,护坡工程3.32km; 新建拦河建筑物6座,分别为纸房周拦河坝、大尹拦河坝、臧庄溢流堰以及排灌渠道上1~3号溢流堰; 新建桥梁7座、倒虹吸5座、调蓄水池涵闸1座,龙泉水源工程压力管道接长0.33km 及工业引水配套工程(取水泵1座、管道7.3km); 附属景观绿化面积895亩,其中调蓄水池周边绿地约380亩,河道及排灌渠道两岸绿地面积约515亩。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和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基坑开挖、土方堆放、回填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为进一步降低扬尘产生量,保护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如下措施防尘:①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覆盖率达100%,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湿法作业率达到100%,运输车辆密闭率达到100%,监控安装联网达到100%,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 = 2 * GB3 项目施工场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混凝土采用罐装商品混凝土。 = 3 * GB3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34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 4 * GB3 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 5 * GB3 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堆放场地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 6 * GB3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 7 * GB3 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出场。项目施工期汽车尾气经采取禁止超载、采用合格燃料等措施后汽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区较为空旷,空气流通条件较好,汽车尾气产生后在短时间内得到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危害。

2)废水。项目施工期冲洗砂石料、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砂产生施工废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由于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产生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处理,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舞阳县水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附近现有公厕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降低声源噪声。工程施工期间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噪声值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施工过程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性能变差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的方向,保证施工场界达标。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合理组织、调度及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鉴于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将施工噪声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4)固废。施工期会产生河道清淤淤泥、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 1 * GB3 排灌渠淤泥。该项目疏浚排灌渠浦东路东侧及大尹拦河坝-范辛铁路段排灌渠工程产生淤泥量为5000m3

该项目疏浚的排灌渠平时无水,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和土壤性质类似。项目疏浚采用干法机械施工,淤泥回用于治理河道区绿化或景观,淤泥堆放和再利用不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2 * GB3 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该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除就地平衡、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外,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送至舞阳县指定地点处置。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如果无组织堆放,倒弃,如遇暴雨冲刷,会造成水土流失,泥浆水夹带施工场地上的水泥、油污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沉积后将造成管网堵塞。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洒落泥土和垃圾,会造成道路污染,影响交通,污染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避免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 3 * GB3 生活垃圾。为了预防施工期生活垃圾对土壤、水环境、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危害,预防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在施工点设置垃圾箱,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禁止将生活垃圾倾倒河道。(5)生态。对植被的影响分析。主要影响体现为将原有的自然植被全部清除,将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破坏,改变为人工生态系统,改变了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植被的影响将随之结束。项目建成后,重新对区域的绿化和景观进行设计,景观绿化面积总计895亩,其中,调蓄水池周边绿地面积约380亩,河道两岸绿地面积约515亩,项目建设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对土壤的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 = 4 * ROMAN * MERGEFORMAT 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土壤评价只做定性分析。该项目对土壤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期由于机械的碾压及施工人员的践踏,施工作业区土壤将被压实,施工破坏土壤有机质、降低土壤的通透性及保水肥性能,不利于植被的生长和恢复。项目施工期间,应设置表层土暂存场,表层土堆放后及时覆盖、洒水,待基础施工结束后,堆放的表层土用作绿化用土和综合利用,土壤的功能可以得到恢复。

运营期。(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污水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环评所提保护措施后,本项目经大尹拦河坝的溢流水不会对下游河流水质产生影响。本项目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2)废气:项目设置2个公厕,公厕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本项目拟建公厕均按照《城市公共场所设计标准》(CJJ14-2005)中一类水冲式公厕的标准建设,同时在公厕的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加强公厕的机械排风,最大限度的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根据国内运行经验,日常维持洁净、卫生的一类公厕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极少,可忽略。同时项目区域内加强环境管理,增加绿化,多种植绿篱及对恶臭气体具有吸附能力的植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厕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游客娱乐噪声。项目应加强绿化,设置警示牌,游客娱乐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运营期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3.65t/a,项目区内分散设置125个垃圾桶,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5)生态: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影响主要体现为对河道水质的改善、增加绿化面积、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等正面影响。景观:该项目运营期,一定程度上加强沿岸自然景观人为干扰,致使景观同质性增加,多样性降低,与此同时,河道沿岸栈道、亲水平台等功能的完善,加大河道沿岸人文环境建设力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景观资源永续利用。该项目设置堤防边坡绿化和道路行道树绿化,对沿线植物景观的美化具有一定的的促进作用。

2019.8.5

附件:舞阳县城乡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0805/201908051707061161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