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水利局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水利局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办理部门:生态股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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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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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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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舞阳县太尉镇五虎庙村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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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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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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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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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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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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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734.80万元,项目包括渠首闸改造、 疏浚渠道总长2.8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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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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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项目不设置弃土场,废弃土方沿河道堆存,定期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每天清理,由专人负责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一定的整治恢复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为预防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建设步伐,尽量缩短建设施工期,同时施工应避开雨季和农灌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弃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要进行全面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施工中应先做好挡护,再存放土方,施工现场要设截断槽、排水设挡或建造挡水墙,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在临时存放的土堆表面喷洒覆盖剂或使用遮蔽材料。建设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损伤周围未被占用的农田、林地以及其它绿地,以保证覆盖率较高的生态系统功能。施工完成后,须对本项目施工沿线路段周边进行恢复性绿化,以保护周围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
营运期:(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肥田。(2)噪声:噪声由职工办公生活所产生,经采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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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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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漯河市水利局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主要在舞阳县太尉镇五虎庙村西北实施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项目,包括渠首闸改造、 2.83km渠道疏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3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 项目运行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得外排。
2、噪声。加强管理,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3、固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送至舞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经我局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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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019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