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 |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舞环监表(2019)22号 |
2019年7月26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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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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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关于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22号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联合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村桥头北500米路东,占地3594㎡。项目主要构筑物为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属迁改扩建项目。项目共有3个30m3地埋式油罐,其中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1个,油罐总容积75m3,规划设计双枪加油机4台;均工作人员均不在站内食宿。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在卸油、加油工段上安装一套油气回收装置。经处理后该项目非甲烷总统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2.0mg/m3”的建议值。
四、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卸车、加油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在设计上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对声源实施合理布设,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震降噪装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加油站员工及加油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站区一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六、油罐清理产生的的油泥,委托第三方有处置资质公司回收处置,清理的油泥不在站区内暂存;含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