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7月22日受理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生态股,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五虎庙灌区渠首闸改造工程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太尉镇五虎庙村西北 |
渠首闸改造、 疏浚渠道总长2.83km |
施工期:(1)施工期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2)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项目不设置弃土场,废弃土方沿河道堆存,定期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每天清理,由专人负责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一定的整治恢复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为预防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评价建议加快建设步伐,尽量缩短建设施工期,同时施工应避开雨季和农灌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弃土的处置工作;施工完成后,须对本项目施工沿线路段周边进行恢复性绿化,以保护周围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态影响将降至最低。 营运期:(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肥田。(2)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设在厂内、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0722/2019072217014305430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