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马村乡龙马社区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桥兴加油站原来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九街乡(南)大街,随着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200万元重新选择建设地点,对现有加油站进行搬迁,拟选新址位于漯河市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村桥头北500米路东,新上双层储油罐三个,加油机四台,共有3个30m3地埋式油罐,其中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1个,油罐总容积75m3,本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区1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1 * GB3 ①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项目运营过程中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作业等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企业通过规范职工操作、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等措施降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②汽车尾气 进站加注燃料油的机动车,在站区内行驶、发动车辆等会产生车辆尾气,经站区大气稀释、扩散。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加油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噪声级在60~80dB(A)。在设计和设备定货时该加油站已经向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并对泵体等噪声高的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的措施,对车辆进行管理、禁止鸣笛,项目东、南、北厂界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加油站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含油废物(含油抹布、含油废劳保用品等)、清罐过程产生的油泥。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运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废物(含油抹布、含油废劳保用品等)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油罐需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油罐的清理及油泥回收处理工作,油泥不在站区内暂存。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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