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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20号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舞环监表(201920

2019711

2

3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关于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20

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联合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莲花镇包庄村东头路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亩(4462m2),总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拟建设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80m2,原料库建筑面积18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100m2。设置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万方。混凝土生产工艺:原料-配料计量称重-均匀混合处理(密闭搅拌)-成品(运输车外运)。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运营期场区道路及生产区域地面全部硬化,防止黄土裸露。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水泥筒仓粉尘、搅拌系统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原料库及配料加料过程在封闭车间进行,并在主要产尘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区道路进行防尘洒水,场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四、项目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厂区运输噪声和设备噪声。对于运输噪声环评要求采取控制行车速度、禁止厂区内鸣笛、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本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配套风机等设备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环评要求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综合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