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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年产8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候集乡东莲花村东80米处

建设单位

舞阳县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亩(4662m2),总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拟建设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80m2,原料库建筑面积18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100m2。设置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万方。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大气环境

①砂堆场扬尘

砂堆场定期对砂石堆进行洒水降尘,使砂石堆表面含水率控制在10%左右,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②水泥和粉煤灰入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水泥筒库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废气有组织排放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③骨料配料粉尘

骨料配料系统加料过程将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加料仓顶部设置顶棚并且在顶棚增设喷雾洒水装置,洒水量控制在配料系统内物料含水率5%左右,将大大减少该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④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

项目建设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系统配备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距地面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⑤建设单位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时洒水,则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1.14t/a

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厂周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排放的工艺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无超标点,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划分规定,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项目的平面布置,朱寺村是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其距离本工程东厂界约11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各厂界外50m范围,该防护距离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朱寺村的距离为60m由此可知,在本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至于对厂界外的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及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固废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项目生产及生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