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18号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舞环监表(201918

2019626

2

3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关于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18号

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东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辛安镇刘庄村(辛安镇扶贫创业基地园区),项目占地面积12667m2,建筑面积18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奶瓶瓶身200吨,防尘盖、螺牙盖、手柄各100吨。防尘盖、螺牙盖、手柄主要生产工艺:混料-加热注塑-冷却成型-检验成品。瓶身主要生产工艺:PP料-加热吹塑-冷却成型-检验成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和粉碎工序粉尘。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UV光氧催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相关要求;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达标排放。废料回用粉碎工序粉碎机设置单独的粉碎间,粉碎过程在密闭的粉碎间进行,破碎过程产生少量粉尘沉降在密闭的破碎间内,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六、本项目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离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投运正常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