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环保局于2019年4月12日受理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环保塑料桶和36万个环保塑料花盆的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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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环保塑料桶和36万个环保塑料花盆的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北侧 |
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1945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60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产30万个环保塑料桶和36万个环保塑料花盆。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破碎压缩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将该废气收集后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米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处理后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所有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注塑、挤塑和吹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拟将生产车间注塑机、挤塑机和吹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将该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综上,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吹塑机、注塑机、混色机、挤塑机、破碎机、四柱压力机的设备运转噪声,标准源强值在70-75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离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生产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办公垃圾,边角废料经破碎后重新回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废抹布、手套等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全厂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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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环保塑料桶和36万个环保塑料花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editor/attached/file/20190412/20190412173351435143.rar